嵇康(223年-263年),字叔夜,三国魏谯郡铚(今安徽省濉溪县)人,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音乐家。“竹林七贤”之一,与阮籍齐名,并称嵇阮。曾娶曹操曾孙女,官曹魏中散大夫,故世称嵇中散。后因得罪钟会,为其构陷,而被司马昭处死。
嵇康年幼丧父,由母亲和兄长抚养成人。幼年即十分聪颖,博览群书学习各种技艺。成年后喜读道家著作,身长七尺八寸,容止出众,然不注重打扮。后迎娶了沛王曹林之女长乐亭主为妻,育有一儿一女。
嵇康擅长音乐,作有琴曲《风入松》;又作有《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首琴曲,被称作“嵇氏四弄”,与蔡邕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隋炀帝曾将弹奏“九弄”作为取仕条件。又通绘画、书法。唐张怀在《书法会要》中目之为草书第二。
嵇康尚老庄,曾说“老庄,吾之师也!”,讲求养生服食之道。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的生活方式,著《养生论》来阐明自己的养生之道。他赞美古代隐者达士的事迹,向往出世的生活,不愿做官。大将军司马昭欲礼聘他为幕府属官,他跑到河东郡躲避征辟。司隶校尉钟会盛礼前去拜访,遭到他的冷遇。同为竹林七贤的山涛曾推荐他做官,他作《与山巨源绝交书》,列出自己有“七不堪”“二不可”,坚决拒绝为官。司马昱谓叔夜“俊伤其道”。
吕安之妻貌美,被吕安的兄长吕巽迷奸,吕安愤恨之下欲状告吕巽。嵇康与吕巽、吕安兄弟均有交往,故劝吕安不要揭发家丑,以全门第清誉。但吕巽害怕报复,遂先发制人,反诬告吕安不孝,吕安遂被官府收捕。嵇康义愤,遂出面为为吕安作证,触怒大将军司马昭。此时,与嵇康素有恩怨的钟会,趁机劝说司马昭,将吕安、嵇康都处死。
嵇康临刑前,三千名太学生联名上书,求司马昭赦免嵇康,并让其到太学讲学,但并未获准。在刑场上,嵇康顾视日影,从容弹奏《广陵散》,曲罢叹道“广陵散于今绝矣”,随后赴死,时年四十。
其子嵇绍,后为晋朝之侍中,八王之乱中为保护晋惠帝而殉难。
嵇康通晓音律,尤爱弹琴,著有音乐理论著作《琴赋》《声无哀乐论》。他主张声音的本质是“和”,合于天地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认为喜怒哀乐从本质上讲并不是音乐的感情而是人的情感。嵇康作有《风入松》,相传《孤馆遇神》亦为嵇康所作。又作《长清》、《短清》、《长侧》、《短侧》四曲,被称为“嵇氏四弄”,与蔡邕创作的“蔡氏五弄”合称“九弄”,是我国古代一组著名琴曲。
嵇康擅长书法,工于草书。其墨迹“精光照人,气格凌云”,被列为草书妙品。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品为草书第二。又善丹青,唐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载其时有嵇康《巢由洗耳图》《狮子击象图》传世,俱已失佚。
嵇康继承了老庄的养生思想,进行实践颇有心得,他的《养生论》是中国养生学史上第一篇较全面、较系统的养生专论。后世养生大家如陶弘景、孙思邈等对他的养生思想都有借鉴。
《嵇康集》十卷书中,篇篇含养生之理,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养生看法。
魏晋之时,养生之学大兴,但当时有两种相对立的思想存在:一是认为修道可成仙,长生不老;二是认为“生死全由天,半分不由人。”嵇康针对这种现象,指出神仙不可能,如果导养得理,则安期、彭祖之论可及的看法。
在他的重要著作《养生论》中,他以导养得理可寿的总论点,提出了以下观点:
一、形神兼养,重在养神。他举例说明精神对人体的强大作用,指出“由此言之,精神之于形骸,犹国之有君也。”而中医学也认为人以神为根本,神灭则形灭。嵇康在此抓住了养生的根本。
二、养生要重一功元益,慎一过之害,全面进行。嵇康认为万物禀天地而生,后天给予的养护不同,寿命也不尽相同,勿以益小而不为,勿以过小而为之,防微杜渐,提早预防,积极争取长寿。
三、指出若不注重养生,耽声色,溺滋味,七情太过,则易夭折。“夫以蕞尔之躯,攻之者非一涂;易竭之身,而内外受敌,身非木石,其能久乎?”
四、嵇康还告诫养生者要有信心,坚持不懈,否则就不易有效。还要以善养生者为榜样,积极吸取好的养生方法,清心寡欲,守一抱真,并“蒸以灵芝,润以醴泉,唏以朝阳,缓以五弦”,就可以“与羡门比寿,与王乔争年”。
嵇康自己也身体力行,其友人言:“与康居二十年,未尝见其喜愠之色”,他自己提的理论,几乎条条做到,但却犯了“营内而忘外”一忌,最终受人诬陷而遇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