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洪兴,男,汉族,1940年1月生,安徽全椒人,1965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入党,安徽工学院三系汽车运用与修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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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08——1960.09,在安徽交通学校汽车修理专业学习。
1960.09——1965.08,在安徽交通学院、安徽工学院三系汽车运用与修理专业学习。
1966.10——1971.10,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汽车修配厂技术员。
1971.10——1984.0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局运输组、公路运输公司技术员,汽车运输公司工程师、技术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其间:1981.09—1982.07在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学习)。
1984.04——1985.11,广西壮族自治区汽车运输公司经理、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1985.11——1993.0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其间: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2——1995.1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5.11——1996.03,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自治区交通厅厅长。
1996.03——2001.08,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
2006.11——2007.02,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
中共十五大、十六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曹 洪兴指出,当前贵州已经完全具备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全省国民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1097亿元增长到2000多亿元,增长了10.2%,实现了 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全省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全省科、教、文、卫等事业持续发展壮大,同时贵州把握西部大开发的战役机遇使各项事业得以顺利 发展等等,为社会稳定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曹洪兴还分析了当前贵州社会稳定工作与和谐社会建设存在的重形势、轻实质内容等深层次不利因素, 以及历史遗留、传统沉积的“歪风烂习”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稳定工作的开展与和谐社会建设。
曹洪兴最后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力度与和谐社会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保 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为和谐社会打好物质基础;要努力协调各方面关系,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充分体现;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内部矛 盾;要坚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要扎实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为社会稳定、和谐社会构建创造良好环境;要认真落实依法治省方略,增强 人民大众法律意识,政府要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拿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他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同志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调好各种关系,为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