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正永,男,汉族,1951年3月生,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南矿冶学院(现中南大学)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目录
1个人履历
1968.11——1970.11,安徽省宣城地区水阳公社知青;
1970.11——1974.10,安徽省马钢公司修建部机动车间工人,秘书科秘书;
1977.08——1979.06,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查办办事员;
1979.06——1982.08,安徽省马钢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书记、公司团委副书记;
1983.05——1985.09,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共青团市委书记(其间:1983.09—1985.07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学习);
1985.09——1988.03,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03——1992.05,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3.04——1998.04,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
2000.05——2001.06,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1.06——2005.01,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其间:2002.09—2002.12在中央党校省部班学习);
2005.01——2005.08,陕西省委常委,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10.05——2010.06,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党组副书记;
2010.06——2011.01,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府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0.01——2012.12,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2011年1月22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赵正永为陕西省省长)。
2012.12——,任陕西省委书记,辞去陕西省省长职务。
2013.01——,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担任职务